2022年10月31日,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与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航产集团”)签订了《大型航空机加结构件专业化整合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联合筹建沈阳航产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产精密制造”,公司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拟筹建的沈阳航产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业务资质、投资规模、投资周期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未约定协议违约责任,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0月31日,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与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航产集团”)签订了《大型航空机加结构件专业化整合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联合筹建沈阳航产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产精密制造”,公司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销售代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53.04%股权,沈阳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4.38%股权,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8%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沈阳航产集团资产总额为131,316万元,负债总额为35,867万元,资产净额为95,44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1,894万元,净利润为-6,52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沈阳航产集团资产总额为206,560万元,负债总额为46,893万元,资产净额为159,667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9,972万元,净利润为-1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未约定协议违约责任,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东北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要求,推动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原则,以沈飞公司机加能力产业化为依托,发挥沈阳市政策资源优势和沈阳航产集团市属国有企业平台功能,提升沈阳地区航空机加能力,优化央地两级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联合筹建航产精密制造。
第一阶段由甲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出资成立航产精密制造,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第三方以实物或现金出资。航产精密制造负责按乙方需求进行生产线建设并取得成为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资质。生产线建设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阶段待航产精密制造取得资质后,乙方以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对航产精密制造进行增资。完成增资后,乙方在航产精密制造持股比例不低于34%,不高于49%。
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成立航产精密制造筹备组,统筹编制航产精密制造组建实施计划、设计运营方案和生产线建设方案等。筹备组根据筹备工作需求可组建运营研究团队、技术论证团队等。乙方负责组建技术支持团队,协助开展生产线技术论证工作;甲方负责组建其他工作团队。
航产精密制造生产线调试期间,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生产线试生产期间,乙方根据航产精密制造的需求提供技术支持,航产精密制造支付技术人员劳务费。
航产精密制造发挥主体责任,取得资质并成为乙方合格供应商。甲乙双方在各自能力范围内,给予支持与配合。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拟筹建的航产精密制造的业务资质、投资规模、投资周期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通过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提升沈阳地区航空机加能力,优化央地两级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入贯彻习关于东北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拟筹建的航产精密制造的业务资质、投资规模、投资周期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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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山能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转来的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关于筹划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函》,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中国电气装备正在筹划将平高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
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22次会议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资源公司”)2022年年中分红款5.4亿元,公司持有锂资源公司27%股权。根据锂资源公司10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中利润分配方案》,锂资源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20亿元,其中公司按持股27%比例分配现金股利5.4亿元。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周三)16:3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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